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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补助资金的通知

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补助资金的通知

琼财建〔2020〕543号
2020-07-13

索引号: 00817386-2/2020-96092 分 类: 发文机关: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: 2020-07-13 11:07 文 号: 琼财建〔2020〕543号 发布日期: 2020-07-13 11:07 文件时效: 有效

标题:

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补助资金的通知

海口市财政局、五指山市财政局、琼中县财政局:
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(第二批)的通知》(财建〔2020〕112号)、2020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分配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补助资金的函》(琼交财函〔2020〕261号)的申请,经审核,现下达你市县(区)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补助资金(具体详见附件)。中央补助列“2140602 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”科目,省级补助列“2146099 其他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”科目。中央补助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,请贫困市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规范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琼府办〔2018〕70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确保资金使用效益。

附件: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补助资金表

海南省财政厅

2020年7月13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附件

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 补助资金分配表
单位:万元
序号市 县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小计
1琼中县970.001,030.002,000.00
2五指山市30.00470.00500.00
3海口市(美兰区)500.00500.00
合计1,000.002,000.003,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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